2016年11月26日
莆田运动鞋记者今天从福建省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在近日举办的福建省莆田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对于答应市公安局依法对市人大代表林庆财采纳强制措施的决议。
- 2015年5月18日,莆田市公安局对林庆财涉嫌诬告陷害立案侦查,但因未得到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的答应,一直没有能对其采纳强制措施。
- 胶葛源于林庆财和莆田市仙游县一家具商人徐加珍的经济冲突。
- 2013年3月,林庆财和徐加珍串通竞拍土地后由于抵偿数额产生胶葛,在争辩中林庆财与徐加珍、以及徐的老婆陈丽梅发作肢体冲突。2013年3月18日,由仙游县公安局作出的法医鉴定显现,林庆财被鉴定为轻微伤,其老婆陈丽梅则显现左额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4.2cm,属于轻伤。
- 莆田运动鞋记者在案件材料中看到,3月19日,林庆财到公安局报案称,徐加珍以未拍得地块损失为由,多次打电话威胁并敲诈其人民币40万元。同日,徐加珍因涉嫌敲诈敲诈被仙游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直至当年5月15日才得以取保候审。
- 从2013年5月开端,徐加珍夫妇开端向各有关部分反映状况,恳求吊销徐加珍敲诈敲诈案,并依法追究林庆财的刑事责任
- 莆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2015年12月24日出具给徐加珍的《对于徐加珍被诬告陷害案信访事项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中表示,2015年5月15日,福建省委驻莆巡视组收到徐加珍夫妇的信访事项后,要求莆田市公安局对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取证。
- 5月18日,莆田市公安局对徐加珍被诬告陷害案进行立案侦查。两天后,仙游县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认为不应对徐加珍追究刑事责任,决议吊销林庆财被敲诈敲诈案。
- 《答复》中称,莆田市公安局经调查取证后,认为林庆财存在涉嫌诬告陷害的犯罪事实,并向福建省委巡视组汇报了有关调查结果。依据有关规则,拟对犯罪嫌疑人林庆财采纳刑事强制措施。
- 据莆田运动鞋业内人士了解,依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当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则,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结束会议时期,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答应,不受拘捕或者刑事审判。假如由于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 由于林庆财是莆田市人大代表,莆田市公安局于2015年5月22日向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莆田市公安局对于呈请对第六届莆田市人大代表林庆财采纳刑事强制措施的请示》。
- 莆田市公安局在《答复》中称,2015年6月1日,公安局专程到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本案的处理状况。次日,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单位向公安局发出《对于补充书面材料的函》,要求补充与本案有关联的侦查结果的书面材料。6月8日,莆田市公安局补充报告了有关案件的处理状况。
- 今年7月7日,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单位向莆田市公安局送交《对于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莆公综[2015]97号文件提请事宜研讨处理定见的函》,该函称,经莆田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二次主任会议研讨,同意仙游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依据仙游县公安局下一步对本案处理的定见,也倾向于立足调解,争取息访息诉以及对林庆财代表暂不宜采纳强制措施”的建议定见。
- 另据莆田运动鞋了解,今年4月22日,徐加珍向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6月21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议书,认定徐加珍自2013年3月19日被刑事拘留至2013年5月15日取保候审,共被拘押58天,决议付出其赔偿金14053.4元。